编制幼师辞职程序如下:
提交辞职申请
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说明辞职理由。
学校负责人(如校长)签署意见后,将辞职申请递交至教育局人事科等待审批。
学校审批
学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将辞职申请递交至教育局人事科等待审批。
教育局审批
教育局对辞职申请进行讨论,如果同意,会下发文件。
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交接工作、结清工资、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遵守合同规定
若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条款,需要按照合同执行。
办理人事档案转移
辞职幼师持所在单位的《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将辞职幼师的个人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移至区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辞职幼师须持《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30日内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结算工资和离职待遇
财务部门和人事部门办理。
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还需办理人事档案调离手续,一般带户口、高学历、高职称的职工则一般将人事档案调往人才市场。
建议:
在提交辞职申请前,确保与学校充分沟通,了解相关政策和手续,以确保辞职过程顺利进行。
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备后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