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生病辞职应遵循以下程序:
提前通知
护士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在试用期内,则提前3日通知。
提出辞职申请
护士需向所在医疗机构提出辞职申请,并按医院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如辞职申请表、感谢信等。
工作交接
护士需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交接,包括交还医院财物、文件资料、办公用品等,并确保所有工作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办理离职证明
医疗机构在辞职申请获批后,应向护士出具离职证明文件。
档案和社保转移
护士需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的转移手续,包括与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签订档案管理协议,并拿到辞职证明书。
财务结算
护士需与财务部确认是否有财务拖欠,包括借款和出差报销等,并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其他手续
如有必要,护士可能还需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退还员工证件、结清工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等。
竞业禁止协议
若医院认为有必要,可能会与护士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明确相关义务和费用。
建议护士在辞职过程中,详细阅读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所在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确保所有步骤合法合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