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组工作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19 22:36:15 程序应用

破产重组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提出重整申请

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

法院审查与裁定

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指定管理人

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并进行财产清理、评估和保管。

通知债权人

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确定申报债权的期限和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债权申报与核查

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召开债权人会议

在债权申报期满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

制定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债务人或管理人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后,需要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这个草案包括债务清偿计划、企业经营改善措施等内容。

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执行。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后,向法院申请批准。法院审查通过后,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执行重整计划

债务人按照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执行,恢复企业正常运行。如果债务人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经权利人申请,法院可以宣布企业破产。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以在濒临破产时通过调整经营策略与重组债务结构,恢复盈利与偿债能力,从而避免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