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还债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破产申请:
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法院受理:
法院在确认破产申请后,会指定一个管理人负责接管破产企业的运营事务,并处理相关债务。
债权申报:
管理人需要通知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将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以核实债权的真实性,讨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破产清算:
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和变现处理,按照法定优先级和比例原则进行分配。
债务清偿:
破产财产首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依次偿还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等。
结束破产程序:
在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法院将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进行企业注销登记。
这些步骤构成了破产还债的完整程序,确保了债务人在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其财产能够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