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清算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19 19:05:21 程序应用

破产企业的清算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法院受理清算申请:

当企业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或企业自身可向法院提出清算申请。

成立清算组:

法院会组织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通常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通知债权人及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破产财产的清理与估价:

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理并评估其价值。

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之后的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确认破产财产与债权:

在债权人会议上确认破产财产和破产债权。

拨付破产费用:

清算组在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清算组根据企业现有财产制定分配方案,并在债权人会议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

清偿债务:

按照法定的顺序清偿工资、各类债务等义务,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清算终结:

所有清偿完成后,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注销登记:

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后,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追究破产责任:

在清算过程中,如有必要,清算组可以追究破产责任。

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组负责处理企业的善后事宜,包括合同履行、财产处置等。

这些步骤构成了破产企业清算的基本流程,确保了企业破产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