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的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18 17:24:40 程序应用

创建文明城市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自查自报

申报城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进行自我测评,确认符合标准和条件后,市文明委自愿向省文明委提出申请。

初评公示

省文明委审核通过后,按分配名额向中央文明办提交推荐报告,并进行初评公示。

推荐上报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接到省爱卫会的推荐报告后,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以决定是否受理申报,并将审核结果告知推荐单位。

考核验收

对于申报受理的城市,全国爱卫会办公室适时派出专家组进行暗访,重点抽查日常卫生管理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并听取当地群众意见。暗访意见应于暗访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省爱卫会办公室。通过暗访的城市应根据暗访意见进行整改,并由省爱卫会办公室验收合格后,向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提交申请技术评估的报告。未通过暗访的城市经过不少于2个月的整改,由所在省爱卫会办公室复核合格后向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申请再次暗访,再次暗访仍未通过的城市,本周期评审工作即终止。

技术评估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通过暗访的城市进行技术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城市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等方面。

综合评审

通过技术评估的城市将接受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的综合评审,评审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表现和市民的满意度。

社会公示

综合评审通过的城市将进行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公众可以提出反馈意见。

审批命名

公示期满无重大异议的城市,最终由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报请中央文明委审批命名,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此外,创建文明城市还包括以下方面的工作:

营造氛围:通过社区公告、宣传栏、广播、宣传册等方式,向居民普及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和文明素质。

树立榜样:表彰社区内的文明行为,树立正面典型,引导居民向榜样学习,形成良好的社区氛围。

丰富活动:组织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如环保清洁、义务维修、文化讲座、亲子活动等,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加强管理: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如公共卫生间、健身设施、文化活动场所等,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强化执法力度,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理,形成有效的震慑力。定期进行社区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确保社区环境整洁、秩序井然。

共建共享:鼓励居民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如志愿者服务、环境整治等,增强居民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建立居民监督反馈机制,鼓励居民对社区环境、行为规范等问题进行举报和反馈,共同维护文明社区。各部门应携手合作,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这些步骤和措施共同构成了创建文明城市的程序,旨在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的文明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