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市提出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3 19:42:04 程序应用

贫困县市提出程序的详细步骤如下:

县申请

列入退出计划的贫困县对照退出标准进行自评,达到标准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申请。

申请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指标测算和脱贫攻坚部署、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后续帮扶计划及巩固提升工作安排等情况。

市初审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申请退出贫困县的退出指标和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初审验收。

验收结果由县委书记、县长、市委书记、市长、验收组组长五方签字确认。

初审通过后,以市为单位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省审定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省直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市上报的初审退出贫困县进行验收检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对发现的不实、不准、不规范等问题,向有关县进行反馈,限期整改,根据验收检查、第三方评估和问题整改等情况,提出贫困县退出名单。

在全省公示5天征求意见,无异议的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省定贫困县由省政府批准退出。

国定贫困县须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项评估,检查通过后由省政府批准退出。

评估公示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对拟退出的贫困县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贫困县退出的依据。

确定退出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5天。

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

公布退出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估检查通过后,由省政府正式批准退出,并向社会公布。

这些步骤确保了贫困县退出的程序规范、透明,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以保障脱贫成果的巩固和可持续发展。建议贫困县在申请退出过程中,严格按照这些程序进行操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