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项目立项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单位需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提交审批部门进行初审。项目建议书应包括项目建设的意义、目标、初步设想等内容。
规划选址与用地审批阶段
项目单位需进行项目规划和选址,并取得用地审批意见。这包括编制用地规划许可、用地审批、提出详细规划方案等。
立项阶段
项目建议书经初审合格后,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并提交审批文件,由政府部门进行审批,包括环保、财政、国土等部门。
可行性研究与初步设计阶段
项目单位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进行初步设计和初步估算。提交设计文件后,由审批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颁发设计文件审查批复文件。
招投标阶段
根据批复文件,项目单位组织项目招标,招标结束后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阶段
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放验线等有关手续,组织施工队伍进场,进行施工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委托工程监理,严格变更签证,按图施工。
竣工阶段
项目竣工后进行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备案。
结算审计与后评价阶段
项目完成后进行结算审计,项目检查,项目移交和后评价。
这些阶段构成了政府项目立项的完整流程,确保项目从申报到实施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项目类型、规模和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项目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参照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