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决策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决策启动
提出决策事项建议,并论证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建议理由和依据、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及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决策承办单位全面梳理与决策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确保决策草案合法合规且与相关政策相衔接。
公众参与
构建多元、开放的公众参与模式,通过听证会、座谈会、民意调查或通过报刊、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调动公众参与热情,提升公众参与意识和能力,提高政府决策的开放性。
专家论证
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决策事项,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科学性、可行性论证。
专家或第三方机构需提交书面意见,决策承办部门综合专家意见形成论证报告。
风险评估
对行政决策可能对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经济等方面造成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对行政决策事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
集体讨论决定
行政决策需经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时,应在会上说明理由。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在其他会议组成人员发表意见之前,主要负责人不发表倾向性意见。
合法性审查
决策草案需通过合法性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决策执行与反馈
决策草案经决策机关批准后,由决策承办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实施过程中需进行持续的监督和反馈,确保决策目标的实现。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民主性,通过多方参与和论证,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