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技术入股是指 技术持有人(或者技术出资人)以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给公司的行为。技术成果入股后,技术出资方取得股东地位,相应的技术成果财产权转归公司享有。
具体来说,技术入股有以下几种形式:
研究开发中的技术入股:
卖方以其智力和研究、开发项目作为股份向企业进行技术投资,联合研制、开发新产品,共同承担风险,分享效益。
技术转让中的技术入股:
卖方自己掌握的现成的技术成果折合成股份,向企业进行技术投资,然后分享效益。
技术入股的优点包括:
为公司带来核心竞争力:
在技术驱动型的行业中,先进的技术往往是企业在市场中脱颖而出的关键。
无需注资:
技术入股股东持有公司股权是无需通过注资的。
承担责任有限:
技术股份需要分担亏损,股东通常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技术入股涉及到技术价值的确定,需要科学、合理、真实、公平地评估技术的价值,以便技术能够成为企业的真实资本和合理股份。此外,技术入股股东虽然享有股东分红权,但一般不会赋予决策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因此,大学的技术成果,如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等,都可以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