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发明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新颖性:
技术发明必须是前所未有的,不是单纯仿制已有的器物或重复前人已提出的方案和措施。它要在原理、结构特别是功能效益上优于现有技术。
创造性:
技术发明不仅要提供新的东西,而且要在原理、结构或功能效益上有显著的进步。它通常是在已有技术基础上进行创新,既有继承又有创造。
实用性:
技术发明必须有明确的应用价值,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的效果。它必须解决实际问题或满足某种需求。
先进性:
技术发明在一般情况下都具有先进性,即在原理、结构或功能效益上优于现有技术。
应用前景:
技术发明需要有应用前景和可能应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一项发明能否被应用于生产过程或工程活动,还取决于它是否能纳入已有的技术系统或引起已有技术系统的革新,以及资金、设备、人力、材料、管理和市场等条件。
专利性: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需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综上所述,技术发明的主要特征是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先进性和应用前景。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技术发明的基本属性,使其能够在实际生产和工程中发挥作用,并推动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