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法院调解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18 15:11:49 程序应用

未央法院调解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调解的开始

调解可以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也可以由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

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做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好准备。

调解的进行

法院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可以采取面对面的形式,也可以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

在调解过程中,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并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

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

调解的结束

调解因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或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无论调解的结果是怎样的,法院调解人员都不能私自干涉。

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

总结:

未央法院的调解程序包括调解的开始、进行和结束三个阶段。开始阶段主要是征求当事人意见和告知调解相关事宜;进行阶段主要是听取双方陈述、查明事实并引导协商;结束阶段主要是确认调解协议并记录在案。整个调解过程需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并且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协商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