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答辩完,案件将进入审理阶段,具体程序如下:
举证和质证
原告需要根据被告的答辩内容,补充相关证据以反驳对方诉讼请求,并准备好庭审所需的举证、质证和辩论环节。
被告在提交答辩状后,法院会进行调查,之后双方进行举证和质证。
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阶段,原告先发言,被告答辩,然后双方互相辩论。在辩论过程中,双方应避免重复前面已经陈述过的观点。
调解
判决前,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应及时作出判决。
最后陈述
双方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法官会征询各方的最后意见。
宣判
法官宣布休庭,并根据情况当庭宣判或择日宣判。宣判一律公开进行。
判决书的送达
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自宣告之日起生效。
总结起来,法院答辩完后的主要程序包括举证和质证、法庭辩论、调解、最后陈述和宣判。在整个过程中,双方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确保案件公正、公平、公开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