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后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通知原告交费:
法院会通知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原告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如有困难,可以申请减免或缓交,但需在预交期内提出书面申请,未获批准且未预交将按自动撤诉处理。
发出受理通知书:
法院在立案后向原告发出受理通知书,并通知原告开庭时间。
案件移送审判庭:
立案庭在决定立案后,应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注明移交日期。
确定立案日期:
经审查决定受理或立案登记的日期为立案日期。
送达被告法律文书:
法院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并给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确定开庭时间:
法院在立案后,会排期确定开庭时间,并送达开庭传票给当事人。
开庭审理:
法院在开庭前三日通知诉讼参与人,并在庭审中核对当事人信息,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随后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调解或判决。
判决:
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并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上诉:
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执行立案:
对于需要执行的案件,债权人提交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进行立案审核,确认执行依据是否生效、材料是否完整,并进行财产网络查控。立案成功后,案件移交执行局,执行正式进入下一阶段。
这些程序确保了司法程序的公正、高效和透明,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建议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及时与法院沟通,按照法院指引完成各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