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起诉阶段
原告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将立案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原告需要缴纳诉讼费。
受理阶段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并告知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调解阶段
法院在正式开庭前会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可能产生三种结果:双方和好、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无效进入开庭审理。
审理阶段
调解无效的,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
庭审包括庭前准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
法官在庭审中会再次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宣判阶段
庭审结束后,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判决宣告时公开进行,但是否当庭宣判则视法庭审理情况及结果而定。
上诉阶段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案件的审限一般为3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
建议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