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病历管理程序是指规范动物诊疗病历管理的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病历管理原则
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除涉及对患畜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畜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人员同意,阅后应当立即归还。
病历书写要求
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药名等可以例外。
病历记录要简明扼要,包括患病动物的名称、性别、年龄、品种等信息。
入院记录和病程记录
入院记录完成后,由执业兽医师对动物病情和诊疗过程进行连续性病程记录并签名(盖章)确认。
病历内容
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病历记录、处方、检查报告单、影像学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知情同意书等。动物诊疗机构可以根据诊疗活动需要增加相关内容。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动物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以便于后续的医疗决策、科研和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