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调解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或同意调解
庭前调解可以由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或者由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进行。
确定调解人员
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通知当事人
法院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庭前调解的时间和地点,并组织第一次调解。如果第一次调解没有完成,可能还会有第二次庭中调解。
调解过程
在调解过程中,审判人员会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审判人员还会向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
达成调解协议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一致,法院会出具调解书确认和解协议。
调解结束
调解的结束意味着整个调解过程的结束。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
制作调解书
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确认和解协议。
庭前调解的目的是在正式开庭审理前,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纠纷,以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负担,节省司法资源,并尽可能避免进入庭审程序。庭前调解的成功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维护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