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调解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提交起诉材料
夫妻一方决定起诉离婚时,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法院受理申请
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审查通过后,法院收下材料,并通知原告案件已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确定调解人员
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安排调解人员,可能是法院的法官,也可能是从社会上聘请的具备一定调解经验和法律知识的人士。
通知当事人
调解人员确定后,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双方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进行调解
调解开始时,调解人员会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会居间调停,帮助双方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
调解结果处理
经过调解,当事人可能达成调解协议,也可能无法达成协议。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调解书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失败,法院会决定排期开庭。
正式立案与庭前调解
法院在立案后,离婚案件都会展开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能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失败的,法院会决定排期开庭。
开庭审理
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的日期。庭审包括庭前准备、法庭调查、举证与质证、法庭辩论以及双方陈述等环节。
判决
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再次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将径行宣判。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当即发送判决书。
建议:
当事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证据,这将有助于减轻庭审阶段的压力。
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法院通常会尽量进行调解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调解失败,应及时准备开庭,并在庭审中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