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失踪调查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立即报告
发现学生失踪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值班负责人和学校领导报告。
初步调查
学校应证实学生是否已离开学校,是否有同学、教师或保安人员看见或了解学生已离开学校。
向学生家长、亲友、同学等了解失踪学生的信息。
报案
父母或监护人应在发现孩子失踪后立即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立案
公安机关审查后,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立即立案侦查。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调查与追踪
采集失踪学生的直系亲属的DNA及近期照片,并将相关资料上传到国家数据库。
调查失踪学生的最后出现地点和社会关系,查视频监控,追踪活动轨迹。
检查失踪学生的身份证使用记录,确定其出现地。
协助与配合
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对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逮捕决定。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据。
信息发布与协调
通过媒体或社交平台发布失踪学生信息,争取公众帮助。
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搜寻工作。
后续处理
如果找到失踪学生,应立即通知其家属和相关部门。
如果失踪学生涉及刑事案件,应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
以上是学生失踪调查程序的详细步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