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调动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个人申请
教师首先需要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调动的原因和意向。
单位同意
教师所在学校或机构需要对申请进行讨论,并同意调出,然后签字盖章。
上报教育局
教师将申请材料(包括调动申请表、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等)上报至县教育局,由教育局领导班子开会讨论并同意签字盖章。
县编办和人社局审核
教育局将材料报至县编办和人社局,由编办审核用编情况,人社局研究并批准后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编制和手续办理
调动人员需参加调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若无岗位指标或未被聘用,则实行高职低聘。调动人员凭借签字盖章后的调动表,到人社局编制办和教育局办理具体调动手续。
跨县调动
教师若需跨县调动,需先向原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提交至教育局,再由教育局与对方单位协调并发出商调函。对方单位同意后,教师需办理调离手续,包括工资及社保的转移。
教育系统内调动
教师在本系统内调动时,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到教育局开具调令,再到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建议教师在办理调动手续时,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有步骤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以确保调动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