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二审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二审程序与一审程序的主要区别在于:
审理范围:
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抗诉范围的限制。
审理方式:
二审法院可以采用开庭审理或不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开庭审理适用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事实、证据提出异议的案件等。不开庭审理适用于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
证据与程序:
二审法院可以查阅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阶段,由审判人员宣读一审判决或裁定,上诉人宣读上诉状,进行举证质证等。
法律依据:
二审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一十六条等相关条款进行。
审理结果:
二审法院的审理结果包括维持原判、改判和发回重审。
审理期限:
刑事案件二审应在两个月内结束,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上诉方式:
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可以用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
检察院角色:
在二审中,检察院主要负责出庭支持公诉,其角色由一审的进攻方转变为防守方,负责维护原审法院的正确判决或裁定。
综上所述,刑事案二审程序是一个独立且重要的诉讼阶段,它确保了司法公正和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通过上诉途径寻求更高级别的司法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