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时需要走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名
通过行政提名、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提出拟任职人员。
主管人事的部门及各级领导需要全面考察每一位公务员,了解他们的工作成绩、能力和素质,并掌握后备力量和储备状况。
考察和审核
人事部门对拟任职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能力和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必要时可进行考试或民主评议。
对拟任领导职务的人员,还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呈送和审批
人事部门整理考核材料,填写《国家公务员职务任用审批表》,并报送任免机关审批。
有关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任命,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是法定的任免机关。
颁发任职通知和任命书
由任命机关发布任职决定,委任领导职务的,要颁发任命书,并通知任职人员到职。
任职的各项程序完成后,要对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这些程序体现了合法原则,确保任职过程严格遵循法律规定,量才适用,举贤荐能。建议在实际任职过程中,各环节都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确保任职的公正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