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改线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具体如下:
申请
申请人向相关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通常包括设计和施工方案、技术评估报告、应急方案等。
受理
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验,当场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材料符合法定要求,则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许可决定书》或《预受理回执》;如果不符合要求,则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公示
受理后,相关交通主管部门将申请的有关情况在局网站或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公众有异议,则不予许可,退回申请资料,申请人需整改后再重新申请。
审查
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作出核查结论。审查过程可能需要组织实地勘查,并出具《实地核查期限告知书》。
决定
批准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批决定。如果符合审批条件,则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和《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则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具体理由和权利救济途径。
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指定地点领取办理结果,如通过邮寄或到窗口领取。
此外,对于不同级别的公路,审批权限也有所不同:
国道、省道和收费公路的改线需报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不收费县道需报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影响交通安全的改线还需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建议在办理道路改线时,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确保申请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以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