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调拨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确认接收地
确定档案最终将存放于何处,如户籍地的人才中心或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确认档案存放地
档案目前存放在哪里,如学校、工作单位或人才中心等。可以通过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或档案服务机构查询。
开具调档函
前往新的存档单位,提供原存档单位的名称和地址,由接收单位开具调档函。调档函是调档的重要材料,没有调档函无法进行档案调动。
准备调档材料
携带调档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材料。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调档
将调档函及其他所需材料提交给原存档单位,由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档案出库手续。档案转出应通过机要交通方式发送至接收地。
确认档案到达
档案寄出后,大约需要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到达接收单位。档案到达后,接收单位会开具回执单,可以联系接收单位查询档案到档情况。
档案转递方式
档案转递通常通过机要交通或EMS进行,具体方式取决于接收单位的要求。
档案接收与审核
档案到达接收单位后,接收单位会进行材料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并开具存档证明。
建议:
提前规划好档案的接收地点,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
如果时间紧迫,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协助办理调档手续,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