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主议定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19 10:14:31 程序应用

村民主议定程序是指在农村地区,村民通过民主方式参与决策的过程,旨在实现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民主。这一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议案

议案可以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

议案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经过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联席会议审议。

民主商议

对议题和解决方案进行商议,形成初步方案。

如有必要,方案需报请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合法性审核并答复。

村民代表会议

将审查的决策议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表决。

村民代表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且过半数同意才能通过。

公布告知

决策结果应在村驻地、各村民小组、农户居住集中区域进行五天以上公告。

由村民代表及时告知推选户,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组织实施

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方案,并接受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全程监督。

实施方案需进行公示,确保村民了解并参与实施过程。

监督管理

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通过这一系列的程序,村民主议定程序旨在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从而实现农村基层民主的有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