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转让土地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19 09:06:16 程序应用

国有企业转让土地的程序如下: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

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

转让协议

土地使用证

宗地界址点图

建筑物产权证明

法人资格证明

委托书

身份证明等。

审查

承办人对接收到的申请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包括:

是否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是否存在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情况

权属是否清晰、四邻是否有纠纷等

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承办人将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

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地价评估

进行地价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书。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

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交纳有关税费

根据相关税费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登记编号

审批后,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由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

签订转让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确保转让方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并且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

提交转让申请

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并提供相关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等。

地籍调查和土地权属审核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进行土地权属审核。

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审核通过后,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建议:

在进行国有企业土地转让时,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和土地评估机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确保转让过程合法合规。

转让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程序办理,避免因手续不全或违规操作导致转让无效或产生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