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拟定征收方案并逐级上报批准
在确定收储土地范围、补偿标准和资金安排后,由当地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组织拟定征收方案,并通过逐级上报的方式,最终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批准。
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流程
受理申请:对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的收购申请进行受理,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前期调查: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与附着物权属、面积、四至范围、现状及用途、收购费用等进行调查。
拟制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征求规划部门意见并搞好评估测算,拟制收购方案。
上报会审:将收购方案及审批表上报市国土资源局集体会审讨论通过,特殊地块需报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批准。
测图确权:方案批准后,进行实地勘测、绘图,明确土地权属。
签订合同: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合同履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收购补偿费、变更权属、交付土地等。
入库管理:将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并进行管理。
收回储备
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
因城市规划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依法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后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
前期开发
对土地储备进行前期开发工作,包括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等,提高土地的开发价值和吸引力。
谋划资金安排
制定土地征收和收购的具体方案,包括征收范围、补偿标准、收购方式等,并谋划资金安排,确保土地储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土地储备专项债的申报
由地方政府的国土资源部门或土地储备机构作为申报主体,负责土地储备专项债的申报工作,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以项目对应的方式运作。
这些步骤确保了土地储备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增强了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优化了城市规划和产业结构,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