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挂牌前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前期准备工作
经省政府批复同意。
储备中心联系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出具挂牌地块出让界址图。
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挂牌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储备中心向发改、环保部门发询函。
对挂牌地块进行出让地价评估。
向县政府请示对挂牌地块出让方案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批复。
县政府同意挂牌批复。
委托与公告
委托经纪公司进行土地评估、定价、营销等工作。
经纪公司在地产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挂牌公告,公示土地出让信息。
报名与竞买
有意竞买土地的企业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保证金。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受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审查挂牌资格,对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发放《竞买人资格确认通知书》。
挂牌与竞价
出让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和交易场所,将宗地的地块情况、最新报价情况等信息挂牌公告,并不断接受新的报价、更新显示挂牌报价。
在报价截止后,如果还有竞买人报价,可以填写《竞价申请书》,并通过传真的形式将《竞价申请书》传真到挂牌文件规定的地点。
成交与签约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确定竞买人,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
公布成交结果,竞得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办理手续
签订合同后,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这些步骤确保了土地挂牌出让的顺利进行,并保障了各方权益。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确保土地挂牌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