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搜救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接警与准备
接警人员迅速准确受理报警,了解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危险程度、有无人员被困或伤亡、发生灾害事故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报警人姓名等情况,并启动录音记时设备。
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后,必须按照规定着装登车,首车驶离车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分钟,并随首车出动。
火情侦察与评估
指挥员到达火场后,立即组织火情侦察,并将侦察工作贯穿于火灾扑救的全过程。侦察内容包括有无人员受到火势威胁、人员数量、所在位置和救援方法及防护措施,燃烧的物质、范围、火势蔓延的途径和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消防控制中心和内部消防设施启动及运行情况,现场有无带电设备,是否需要切断电源,起火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毗连状况,抢救疏散人员的通道,内攻救人灭火的路线,有无坍塌危险,有无爆炸、毒害、腐蚀、忌水、放射等危险物品以及可能造成污染等次生灾害。
搜救行动
确认报告并停止所有非必要的无线电通信,所有救援队伍切换到备用频道,将原无线电频道保留给现场指挥员、紧急救援小组以及被困消防队员使用。
获取关于被困消防员的任何已知信息,如队别、姓名、失踪前最后的位置、火场分配的任务、空呼压力、自身及周围情况,并告知所有参战消防队员。
命令紧急救援小组迅速进入并展开搜救行动,组织紧急救援任务小组预备队或开展更大范围的搜索行动,保持对起火建筑的灭火作战行动,需要的话要请求增援。
确定搜索入口点,划分搜索区域,确定是否需要铺设水带线路掩护搜索行动,分配紧急救援小组开展广域搜索的位置,获取最新的被困者信息,检查基本装备,评估内部布局,在入口处设置照明灯,向紧急救援小组介绍搜索计划,并明确各自责任。
救援五步法
恢复体位
检查生命体征
提供紧急医疗救助
稳定被困者情绪
将被困者安全撤离
后续处置
现场评估,设立安全区,进行救援准备,实施救援,后续处置与总结评估。
这些程序确保了消防搜救行动的高效、有序和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