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简易办案程序是一种简化、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方式,主要适用于财产损失事故和轻微伤人事故。以下是简易办案程序的主要内容:
适用条件
财产损失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一般可适用简易程序。
轻微伤人事故: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且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处理流程
现场处理:
交警应先固定现场证据,如拍照、录像、绘制现场草图等。
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警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责任认定:
撤离现场后,交警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交通事故的相关信息,如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信息、车辆信息、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警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赔偿调解: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其他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的交警在了解情况后,可以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各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也可以自事故发生当日之后的十日内出具。
如果当事人不愿意调解、对认定书有异议或拒绝在认定书上签字,则不能调解。
总结:
交警简易办案程序通过简化流程、快速处理,旨在提高交通事故处理的效率,减少交通拥堵,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适用简易程序时,交警需严格遵循相关法规,确保程序合法、公正、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