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当庭宣判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18 07:01:20 程序应用

简易当庭宣判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时,依法采用的一种简便快速的审判程序。简易当庭宣判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审理前的准备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开庭审理

法官和书记员准备开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告知诉讼参与人必须遵守的规定。

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和举证质证。

法庭辩论,对于婚姻家庭、劳务合同、合伙协议、相邻纠纷、权利义务明确的损害赔偿案件,法院可以先行调解。如果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结案;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将根据事实和证据依法裁判。

当事人最后陈述

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当事人有权进行最后陈述。

法庭调解

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可以尝试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当事人签字结案;如果调解失败,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休庭、评议和宣判

法庭将进行评议,然后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当庭宣判的案件,除非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否则应当当庭宣判。

宣判与送达

当庭宣判后,法院将制作判决书,并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总结:

简易当庭宣判程序是一种简便、快速的审判方式,适用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程序包括审理前准备、开庭审理、当事人最后陈述、法庭调解、休庭评议和宣判,以及宣判与送达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