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采购的实施程序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求有所调整,但大体上可以遵循以下步骤:
采购申请与审批
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单位(项目)负责人提出采购申请。
经费(项目)负责人根据单位自行采购的规定,确定采购项目在规定的单位自行采购范围内,并审核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式,指定采购执行人。
寻找供应商并采购
采购执行人自行寻找供应商并完成采购。对于3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填写采购计划报批表,经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自行采购。
验收
采购人采购到货物后,会同本部门其他员工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
申付与报销
采购人将签收好的发票等票据归集后填写费用报销单,提出申付,交审批。审批通过的报销单交财务部门报销付款,由财务、采购部门负责对各系统自行采购情况进行审计。
合同签订与执行
采购金额大于1万元(含)的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采购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
中标供应商履约,采购办与采购单位验收(对技术要求高的采购项目要有专家参与验收)后,由采购单位把合同、供货发票原件和《采购单位验收物品意见表》送到采购中心办理付款手续。
资料归档与备案
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单位应将所有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备案,包括采购计划、合同、验收记录、发票复印件等。
信息系统备案
对于单项成交额1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需要在单位的网络平台或相关管理系统内进行自购备案,并打印备案单。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的,须先在采购管理系统内进行自购备案,并在采购管理系统进行合同审批后,方可使用单位合同专用章。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自行采购过程的规范、透明和高效,同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