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路边建房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18 06:04:55 程序应用

在乡镇路边建房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下是详细的步骤:

提出申请

建房户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填写宅基地使用许可和建房申请表。

村委会审议

村委会收到申请后,应在每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并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若无村民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现场勘查与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镇政府审核与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

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批准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办理规划许可证

建房户持相关申请材料向乡镇政府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定点放样

建房户与持有《培训合格证书》的建筑工匠或建筑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向村委会缴纳履约保证金。经村委会鉴证后报乡镇(街道)和住建部门备案,并申请定点放样。乡镇(街道)会同国土所对原住宅拆除或处置、权利证书注销或变更结果、邻里纠纷等情况进行确认,通过后和测绘单位到现场进行定点放样。

砌基验收

挖槽砌基时,村委会应当现场监督,及时报告。乡镇(街道)会同国土所进行砌基验收、挂牌公示,检查是否按照要求挖槽砌基,同时检查建房用电用水情况,防止私拉乱接。

施工跟踪

乡镇(街道)要组织村委会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的跟踪管理,落实生活污水、环境整治配套建设。

竣工验收

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以上是乡镇路边建房的基本程序,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