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流程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协议离婚流程
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为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查。
登记(发证)
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流程
起诉
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受理
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
审理
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注意事项
办理条件:双方自愿离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且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办理材料:包括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等。
法院离婚:若双方同意离婚,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当事人,婚姻关系随之解除。若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法院将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并依法作出最终判决。
建议在办理离婚手续前,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流程,确保手续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