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行政程序是指 有关行政行为程序以及行政相对人获得行政和司法救济途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根据美国宪法“合法法律程序”和“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建立起来的,旨在约束和规范政府权力,保障政府依法行政,并保护公民的权利。
美国的行政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立法
行政部门有权制定法规,以填补法律的具体细节和实施要求。
创立或修改法规的程序要遵循制定程序法和公众参与原则。
决策
行政决策主要是指内阁及独立机构等行政机构在特定的案件或问题上做出具体决策。
这些决策由行政机构中的高级官员负责,需要遵守法律和程序的要求,并保证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公民和企业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追诉的方法。
通过行政诉讼程序,公民和企业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纠正政府机构和行政官员的错误或不当行为,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公开程序
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条例必须在《联邦登记》上公开发布,其他重要决定和文献也必须发布。
未经发布的行政规章、决定、措施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行政机关的执法根据。
制定规章和行政裁决程序
行政机关制定规章、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审理裁决具体案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
规章草案或要点必须先发布在《联邦登记》上,并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确保公众参与。
行政制裁和行政许可程序
行政机关不得在法律赋予的管辖权限以外实施任何制裁或发布任何实体法规和命令。
当事人依法申请许可证,行政机关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出裁决,必要时经听证或初审。
协商行政规则制定
行政机关主持召集协商委员会,就行政规则草案的制定进行共同协商,努力达成合意。
这些程序共同构成了美国行政程序的基本框架,旨在确保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保障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