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通常涉及一系列的程序,这些程序旨在确保重组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并保护所有相关方的利益。以下是企业重组的一些关键程序:
调查摸底与收集材料
对重组企业的经济效益、资产财务状况、内部组织机构、人员状况、企业办社会状况、产品技术设备状况、企业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调查。
明确思路与设计方案
成立企业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得力人员,分析企业内部和外部现状和问题,明确企业重组的目的与基本思路,并拟订企业重组实施方案、公司章程、集团章程及配套方案。
职工讨论与上报审批
将《实施方案》交职工讨论,听取职工意见,进行思想动员和学习教育,并对高中级管理人员进行分类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将方案送各有关部门听取意见,并在政府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修订方案,上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清产核资与界定产权
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进行资产清点、盘库、造册等,对准备进行重组的资产进行准确评估,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划分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
拟定股权结构
根据重组方案,拟定重组企业的股权结构,包括确定新股东的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
征求债权人意见
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
职代会讨论
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达成兼并意向性协议
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兼并意向性协议。
政府优惠政策审查
如果需要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应由地方政府提出审查意见。
政府审批
同级人民政府或授权能代表兼并企业双方出资者的机构部门对兼并作出决定。涉及特殊行业的兼并,需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
签署兼并协议
兼并协议修改完成后,由企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兼并协议。
实施兼并
按照兼并协议和审批文件等实施兼并,办理资产划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
验收与完成兼并
由兼并双方的出资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各方认可后完成兼并。
发布重组公告
公司合并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这些程序可能因企业重组的具体情况、行业特点、重组目的等因素而有所调整。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重组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