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是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18 01:42:19 程序应用

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后,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送看守所羁押: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非无法通知家属,应当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讯问:

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继续侦查:

逮捕后,公安机关继续进行刑事侦查。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检察院审查起诉:

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应当将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补充侦查:

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并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判决:

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这些程序确保了司法程序的公正和透明,保护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