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调到市局的程序如下:
个人申请
民警个人需要写出调动申请,并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分管局领导同意,最后经局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
单位同意
基层民警需要得到所在单位的同意,因为调动涉及到单位内部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调整。
职位空缺
目标市级非警察岗位需要有编制和职位空缺,才能接纳基层民警的调动。
编制单申请
用人单位需要向市编办申请编制单,以便为民警调动提供必要的编制支持。
调动表填写
用人单位需要填写公务员调动表,并由调入、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审核与审批
调动申请需要经过公务员管理处的审核和局分管领导的审批。
调动通知书与户口迁移
审核通过后,会发出调动通知书,并需要办理迁户手续,包括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户口准迁证明,然后回原单位办理调出和户口迁移手续。
行政与工资关系办理
办理完户口迁移后,需要到公务员管理处接转行政关系,并办理落户证明,最后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工资等手续。
借调或遴选
除了以上正常调动程序外,基层警察还可以通过参加遴选考试或借调到上级机关等途径实现调动。
跨市调动
如果涉及跨市调动,则需要经过中央批准,由中组部到调入省,召开干部大会,宣布调动决定。
建议:
民警在考虑调动时,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手续,确保调动过程顺畅。
如果有借调或遴选的机会,也可以考虑通过这些途径实现调动,以增加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