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土地登记申请
申请人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土地登记申请,并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审核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登记的土地进行审核,包括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以及是否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等。
地籍调查
对申请登记的土地进行实地查丈,确定土地的方位、面积、四至范围,并绘制平面图,以确认土地权属和使用情况。
权属审核
根据地籍调查结果,对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等进行审核,并公告审核结果,接受申请人和权利相关人的复查。
注册登记
将审核结果登记入土地登记簿,并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簿,以权利人为单位填写土地归户卡,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权利证书。
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机构颁发土地登记证书,确认土地的权属和使用情况,并更新土地档案,保证土地权属和使用情况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公告告知
在土地权属和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告知,公告期间一般为30天,以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监督。
变更登记
对于土地权属和使用情况发生变更的,需进行变更登记,包括提交变更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和换发证书等步骤。
建议申请人在进行土地登记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顺利完成土地登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