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建项目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立项阶段
确定项目建设意义和目标;
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工作;
编制项目建议书,提交审批部门进行初审。
审批阶段
初审合格后,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复审;
提交审批文件,由政府部门进行审批,包括环保、财政、国土等部门;
审批通过后,颁发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设计阶段
编制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初步设计和初步估算;
提交设计文件,由审批部门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颁发设计文件审查批复文件。
招投标阶段
根据批复文件,组织项目招标;
招标结束后,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由审批部门进行最终审查,颁发招投标批复文件。
合同签订阶段
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提交审批部门进行合同审查;
审查合格后,颁发合同审查批复文件。
施工阶段
根据合同要求,开始项目实施;
由审批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竣工验收阶段
完成施工后,进行竣工验收;
提交验收材料,由审批部门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颁发竣工验收批复文件。
报备竣工阶段
报备竣工,由审批部门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颁发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建设项目在招标前需要具备一系列条件,如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概算已批准、建设用地征用完成等。
建设工程项目在报建时需要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包括立项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金证明等。
对于特殊或影响重大的项目,可能还需要审批开工报告。
建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操作,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