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报销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工伤申告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2日内向社保网厅进行申告登记。
用人单位需在1个工作日内向社保网厅进行申告登记。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交材料包括员工受伤害的情况说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书等。
工伤认定
社保局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将在60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回复,是否认定工伤。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完毕后,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结果分为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
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费用报销
工伤职工出院时可以直接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
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医疗病历等。
后续处理
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60日内),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15日内);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6个月内)。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快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以免影响职工权益。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应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和资料,以便顺利办理报销手续。
如遇到特殊情况或用人单位不配合,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