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设立家庭农场,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申请
农户向家庭农场经营地的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和附带以下材料:
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
土地承包或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家庭农场经营者资格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
家庭农场固定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初审
村(社区)对申报材料和申请农户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申请表》上签发意见。
复审
镇(街道)农村工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并将材料报送市(县)或区农村工作部门。
认定
市(县)或区农村工作部门根据上报材料进行认定,对认定合格的家庭农场进行登记、建档,并颁发《家庭农场证书》。
备案
各市(县)或区农村工作部门对已经认定的家庭农场,报市级农村工作部门备案。
此外,还需要办理以下相关手续:
工商手续:
确定家庭农场的名称并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准备工商登记材料,包括登记(备案)申请书、身份证明、住所证明、经营范围相关批准文件等,并提交给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用地协议和土地手续:
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签订用地协议,大规模的农场还需通过规划局的选址意见,预留发展用地。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确保养殖场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环评手续:
通过环保局的审批,拿到环境影响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
其他相关许可证:
如果涉及食品生产等领域,还需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员工招聘手续:
如有需要,还需在当地劳动局办理员工招聘的相关手续。
购买设备及物资:
根据农场经营需要,购买所需的设备及物资。
宣传推广:
开展宣传和推广活动,建立有效的销售渠道,利用互联网、广告等手段宣传家庭农场。
建议:
农户在申请家庭农场时,应详细准备所有相关材料,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批。
在办理过程中,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每一步骤都符合法规要求,避免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而延误申请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