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逃撤销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确认自首人身份无误
公安机关在办理撤销网上追逃手续时,首先需要确认自首人的身份无误。
填写撤销表
立案单位需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 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
审批和盖章
填写完毕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
提交至同级行政部门
将填写好的撤销表提交至同级行政部门进行撤销录入。
及时通知和核对
在逃人员被抓获后,异地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立案地的公安机关,并在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
由刑侦部门录入撤销信息
立案地的公安机关在办理撤销手续时,需将相关信息提交至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在《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中进行撤销录入。
总结起来,网逃撤销需要经过确认身份、填写撤销表、审批盖章、提交行政部门、通知和核对、以及由刑侦部门录入撤销信息等一系列步骤。整个流程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手续完备,以便及时撤销在逃人员的网上追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