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领导追责程序如下:
事件调查
东航对“3?31”返航事件进行了认真调查,认定了11次人为返航的13名飞行人员。
人员处理
对情节较重的1名机长停飞,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3名飞行教员分别停飞一至两年,并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对另外2名飞行教员和2名机长,分别取消教员和机长资格、降为副驾驶,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警告处分。
管理责任追究
针对事件暴露出的管理问题,东航严肃追究了8名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对云南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和分管副总经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两名主要领导免去原任职务。
这些措施体现了东航对事件的高度重视和严肃处理,旨在强化内部管理和纪律,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