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提出申请
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申请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审查申请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作出决定
经审查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批准决定。批准决定应当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提供保证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提供保证人担保或提供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案件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执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遵守规定
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不从事妨害诉讼的活动等。
期限与解除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期满后自动解除。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被撤销取保候审并被重新收押。
建议
在申请取保候审时,建议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并符合法律规定。
保证人或保证金的选择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合理确定,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影响案件的正常处理和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