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在逃人员程序如下:
查询途径
公安内部查询:查询者需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公安内部系统进行查询。普通在逃人员信息不公开,仅能通过公安机关的全国网上追逃系统进行内部查询。
官方网站查询:可以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官方网站或当地派出所的官方网站,查看是否有在逃人员的通缉令或公告。
派出所咨询:无论何种类型的在逃人员,公众都可以前往就近的派出所咨询,以获取确切信息。
携带证件
查询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以便公安机关进行身份验证和查询。
查询流程
填写表格:立案单位需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 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登记”部分内容,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
提交资料:将填写好的表格连同在逃人员的法律文书原件(如拘留证或逮捕证)一并交给同级刑侦部门。
信息录入: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
信息更新
立案单位在工作中发现新信息时,应立即提交刑侦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
撤网程序
在逃人员被抓获后,立案地公安机关需认真核对信息,并在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
建议:
如果需要查询自己是否为网上在逃人员,建议先通过公安官方网站或派出所进行初步查询,以确认是否有相关记录。
如果确认有在逃记录,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如果查询他人是否为在逃人员,请确保有合法理由和授权,并遵循公安机关的查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