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审议前置程序是指 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对于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事项,需要先进行党组织的研究讨论,然后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进行决策。这一程序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内在要求,旨在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得到坚决贯彻。
具体程序包括:
确定议题
调查论证:分管党委成员或企业职能部门需事先进行充分的论证、调研或分析,以确定议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党办核验:议题提交至党委(党组)办公室后,由党办工作人员比对上会审议标准,查看前期调查、论证材料是否齐备,并报党委(党组)书记审批。
党委(党组)书记审定:书记审定议题,决定是否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
会前通知
党委(党组)书记审定同意后,一般需要在会前通知与会人员,以便他们提前了解情况、交流意见并做好准备。
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调查研究
班子成员收到议题相关材料后,需要与企业董事、监事交流,必要时与专家、纪检监察机构或职工交流,听取意见。
召开会议
在会议中,党委(党组)成员根据前期调研和讨论,对议题进行审议,并最终形成决策。
通过这一前置程序,国有企业能够确保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在企业中得到有效体现,从而实现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中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