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合规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侦查机关依法进行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以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嫌疑人。
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进行审判。
审判过程中,可能涉及询问、观察、检查、分析程序、函证、重新计算等实质性程序。
执行阶段
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
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不起诉阶段
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决定书的宣布和送达。
解除扣押、冻结。
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对公安机关的意见进行复议、复核。
对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的申诉进行复查。
这些程序共同构成了刑事合规的完整流程,确保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各个环节都能依法进行,保障司法公正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