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逮捕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会进行侦查,收集证据,查明案情。
如果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罪行明确,公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调查,并可能提请逮捕。
刑事拘留
对于证据确凿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可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刑事拘留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拘留证》。
侦查终结及移送审查起诉
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移送检察院审查。
审查起诉
检察院接到案件后,进行案件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检察院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一个月内完成。
审判阶段
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移送的案件后,进行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外,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侦查、拘留、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等程序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建议: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并向其了解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