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撤回程序是指 公示催告申请人在公示催告程序启动后、除权判决作出前,可以撤回其公示催告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撤回申请的时间要求
公示催告申请人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撤回申请。
如果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法院可以径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法院裁定终结程序
对于在公示催告前撤回的申请,法院会准许并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对于在公示催告期间撤回的申请,法院也可以直接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无需经过其他程序。
公告与支付人的义务
人民法院在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会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如果支付人在公示催告期间拒不停止支付,在除权后仍需承担支付义务。
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如果票据被转让,该转让行为无效。
公告的发出与时间
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程序的,应当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天。
总结:
公示催告申请人可以在公示催告前或公示催告期间撤回申请,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撤回申请后,法院会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票据权利纠纷提起诉讼时,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